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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教育理论与教育管理论文_试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

文章目录

一、何谓“家校的合作边界”

二、家校合作的“失界”困境

(一)学校教育向家庭教育的“越界”

(二)家庭教育对学校教育的“干预”

(三)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不对等”

三、家校合作“立界”的基本规定

(一)领域分化:凸显“主体自觉”

(二)自我限制:做“能为、当为”之事

(三)开放互补:实现家校“良性互动”

四、家校合作边界的表达与维持

(一)认知上:明确家校双方的教育权利与职责

(二)目标上:建立家校双方“互利共生”的愿景

(三)机制上:建构“学校-家庭教育共同体”

文章摘要:当前,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之间存在合作边界模糊不清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学校教育向家庭教育的"越界"、家庭教育对学校教育的"干预",以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不对等"。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明确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合作边界。根据贺来的边界理论,家校双方的合作边界具体包括:领域分化,凸显"主体自觉";自我限制,做"能为与当为"之事;开放互补,实现家校"良性互动"。与此相适应,家校双方的合作边界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维持:明确家校双方的教育权利与职责;建立家校双方"互利共生"的愿景;构建"学校-家庭教育共同体"的合作机制。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G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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