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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招考信息|齐鲁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第二条 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4)舞蹈类专业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二)专业志愿:

1.普通类:

(来源:齐鲁师范学院)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一)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且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后续志愿考生。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且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八章 附则

第四条 学校全称:齐鲁师范学院。学校代码:

第十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及定向就业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2.艺术类: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书法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勤、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齐鲁师范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点设在齐鲁师范学院章丘校区。学校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条 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第十七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

第一章 总则

(2)书法类专业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网 址: 本章程由齐鲁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省本专科: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山东省公费师范生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及就业地市,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十一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三条 其他要求:

(1)美术类专业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齐鲁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 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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